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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电动乘用车出口许可管理及程序详情介绍
2025-09-28
其实早在2012年,商务部等部门已经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对汽车生产企业和装有发动机的乘用车及成套散件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而在近日,商务部、工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公布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的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而本次新增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将进一步转变汽车出口发展方式,提高出口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浙江赛特工程师下面就为企业详细解读相关信息,供企业参考。
1 申报出口资质的生产企业条件
企业应列入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具备有效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具备与出口保有量相适应的维修服务能力。
2 分类管理
依据对乘用车生产企业上报的境外售后维修服务网点的审核情况、企业出口规模,对生产企业出口授权实行分类管理。
3 申报程序
企业每年9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至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 →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于9月30日前报至商务部 → 商务部于10月公示下年度《符合申领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 → 12月正式发布《名单》
4 资质管理
商务部每年12月授权发放下年度出口许可证 → 企业持许可证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开展生产企业检查、查验目的国准入证明) → 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 → 企业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 → 商务部动态调整《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