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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光信号装置》GB 17510-2025解读
2025-06-20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光信号装置》标准是机动车灯光系列标准重要部分,涉及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前位灯、后位灯等多个产品,对车辆夜间行驶安全至关重要。然而,随着新光源灯具、灯具智能化技术出现以及摩托车整车机构创新,原有国家标准已无法满足新产品需求,需进行调整和修订。为适应产品快速发展趋势,让标准技术内容更具适用性和有效性,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及灯光分技术委员会,开展GB17510 - 2008相关标准的修订工作 。下面浙江赛特认证工程师为大家详细解读相关信息。
一、概况介绍
GB 17510-2025《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光信号装置》已于2025年5月30日正式发布,新标准将代替GB 17510-2008《摩托车光信号装置配光性能》
新标准的正式实施日期为2026年1月1日。针对不同的产品和涉及的车型给予不同的过渡期。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L1~L5类车辆的前位灯、后位灯、制动灯、转向信号灯、倒车灯和后牌照板照明装置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三、主要技术内容变化
1.增加了带有发光徽标的光信号装置的要求
(1)基于行业发展现状,明确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可以安装发光徽标;发光徽标应作为光信号装置的一部分且光色要求一致:制动灯、转向信号灯和倒车灯不应带有发光徽标,朝前、朝后安装的发光徽标均不应超过2只,发光徽标本身的透光面允许不对称;
(2)发光徽标应是车辆制造商的商标或车型徽标;
(3)发光徽标不点亮时,光信号装置也应满足其相应的光度和色度要求。
2.增加了顺序开启的转向灯要求
基于行业发展现状,明确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可以使用顺序点亮的转向灯,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每个光源激活后应保持点亮状态,直到点亮节拍结束。顺序开启的变化过程应在点亮节拍开始后200ms以内结束;
(2)顺序开启的变化应从透光面的内侧向外侧以均匀的速度渐进点亮;
(3)应提供连续的光信号且透光面在重直于水平面方向无振荡(即沿重直方向只允许一次上和下的变化);
(4)在垂直于基准轴线方向上,顺序开启的转向信号灯透光面的两个相邻或相切部分之间的间隔不应超过50m;
(5)若不同的透光面中有间隔,应保证透光面在垂直于基准轴线方向上的投影,在垂直方向上重叠的部分在水平方向上同步变化;
(6)若不同的透光面中有间隔,间隔不应用于任何其他照明和光信号功能;
(7)视表面在基准轴线方向上的正交投影,其在重直于基准轴线的平面上的最小外接矩形(长边平行于H平面)的水平边与巫直边的长度比例不应小于1.7。
3.改变了光源的要求
明确了可更换光源和不可更换光源的要求:可更换光源的类型和性能应符合UN R37或UN R128的规定不可更换光源应随光信号装置进行整体更换,并应能防止对光源模块的误操作。
4.增加了互存灯系统的相关规定
基于行业发展现状,明确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可以使用互存灯,需满足相应的要求:若互存灯系统由相对车身固定的A灯和移动的B灯组成。则A+B需要满足单灯的配光要求;同时,A灯单独需要满足配光要求。
5.增加了互存灯系统的相关规定
为了提高安全性,对于与制动灯共用光源的后位灯,应是多光源并联设计,或该功能配有故障监测系统,降低后位灯失效时制动灯也失效带来的安全隐患。
6.更改了各功能的配光角度范围和限值要求
为了将汽车倒车灯和摩托车倒车灯的功能要求进行区分,在本标准中明确了摩托车倒车灯的要求;更改了前位灯、后位灯、制动灯和转向灯的在基准轴线上的光强最大限值;更改了装置的配光角度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