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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国五排放标准相关介绍

2026-07-30

  摩托车国五排放标准相关介绍!《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14622-2026)已正式发布,该新标准将取代此前实施的《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GB14622-2016)与《轻便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GB18176-2016),核心目标是适配我国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削减摩托车领域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助力全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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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明确实施时间节点,预留充足过渡周期

  1.本次摩托车国五标准的发布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相关时间安排兼顾了行业转型的可行性与环保目标的推进节奏:

  2.从标准正式发布当日起,国内所有摩托车生产企业、进口摩托车经营商,即可参照该新标准开展新车型的型式检验工作,提前启动合规新产品的研发与产能布局,为后续全面切换做好准备。

  3.2029年1月1日起该标准将进入强制实施阶段,自该日期起,所有新生产、新进口、面向市场销售以及完成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与轻便摩托车,都必须完全符合本标准的各项技术要求。而在标准正式落地前已经完成销售交付的车辆,仍按照消费者购车时对应的原有排放标准进行后续管理,保障已购车用户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


  二、覆盖全品类车型,技术要求全面细化

  1.该新标准的适用范围覆盖了几乎所有主流摩托车型:既包含装配点燃式发动机、压燃式发动机的常规摩托车与轻便摩托车,也将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混合动力电动轻便摩托车纳入统一管理范畴,填补了此前部分混动车型的排放管理空白。

  2.针对不同动力类型的车辆,标准制定了差异化的技术规范:对于装配点燃式发动机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明确了排气污染物、蒸发污染物的排放限值与对应的检测方法,同时对曲轴箱污染物排放、污染控制装置的使用耐久性、车载诊断(OBD)系统的技术指标及检测流程作出了详细规定;针对装配压燃式发动机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也同步明确了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测量方法,以及污染控制装置耐久性、车载诊断(OBD)系统的相关技术要求与检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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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除此之外,新标准还统一规范了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的车型型式检验流程与操作方法,同时明确了生产一致性核查、在用车辆排放符合性检查、新车下线检验的具体操作规则与判定标准,形成了从车型准入、生产管控到后续使用全链条的完整排放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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