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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新车能效标准指令介绍
2025-08-01
根据新车能效标准指令,从2025年7月1日起,澳大利亚车辆型式批准持有人在提交RAV时,必须提供MA、MB、MC、NA和NB1类别车辆的 4 个新的 NVES 特定数据。下面浙江赛特为大家详细解读,关于澳大利亚新车能效标准指令的相关信息。
一、新车能效标准指令简介
1.生效时间:2025年1月1日,实施时间:2025年7月1日;
2.适用车型:MA, MB, MC, NA和NB1
二、新的NVES特定数据介绍
从2025年7月1日起,在 RAV上输入的 NVES 特定数据是强制性的,NVES监管机构将使用这些数据来计算实体的临时排放值(EV),以实现《New vehicde EficienaStandard Act 2024》(NVES Act)中设定的二氧化碳排放目标。4个特定数据分别如下:
1.NVES车辆类型 - NVES指令第2部分中定义的车辆类型;
2.二氧化碳排放量-车辆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以每公里二氧化碳克数为单位。根据适用于该车辆的国家道路车辆标准计算;
3.整备质量( MIRO )-车辆质量(千克),包括所有液体、标准设备和一名75千克的乘客;
4.额定牵引力(千克)(RTC)(千克)- 以较小者为准:
a)机动车所装奉引设备的额定值;
b)根据澳大利亚《设计规则一一定义及车辆类别(2005年版)》中的界定,最大组合质是与最大车辆质最之间的差值
在2025年7月1日之前,在RAV上提交4个NVES特定数据并不是强制性的,但建议受监管企业提前提交这些数据以做好准备,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当前RAV系统并非处于测试阶段,所有提交的数据都将被视为正式数据,需要注意的是,2025年7月1日前在RAV系统中录入的NVES教据将被移除,目不会计入企业的临时排放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