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在线咨询
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远程评审工作程序概况解读
2024-04-19
1、检测目的
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资质认定技术评审要求制定,其目的是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远程评审工作。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的资质认定远程评审工作。
远程评审方式适用于涉及实际技术能力变化的变更、扩项申请,以下情形可选择远程评审:由于不可抗力(疫情、安全、旅途限制等)无法前往现场评审;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从事完全相同的检测活动有多个地点,各地点均运行相同的管理体系,且可以在任何一个地点查阅所有其他地点的电子记录及数据的;已获资质认定技术领域能力内的少量参数变更及扩项;现场评审后需要进行跟踪评审,但跟踪评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 实施部门
确定实施部门,组建评审组的程序与现场评审工作程序一致。
4 工作流程
4.1 材料审查
与现场评审工作程序一致。
4.2 评审通知的下发
材料审查合格后,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向检验检测机构下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远程评审通知书》,同时告知评审组按计划实施评审。
4.3 远程评审前准备
4.4 远程评审的实施
4.5 整改的跟踪验证
整改的跟踪验证要求和程序与现场评审工作程序一致。
4.6 评审材料汇总上报
汇总上报的评审材料除附件1第4.6条款要求的材料以外,还应当包括所有远程评审过程中相关的音频、视频、照片等文件。
4.7 终止评审
检验检测机构的以下情况,评审组应当请示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经同意后可终止评审。
1)无合法的法律地位;
2)人员严重不足;
3)场所严重不符合检验检测活动的要求;
4)缺乏必备的设备设施;
5)管理体系严重失控;
6)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7)用于远程沟通的设备出现异常情况且短期内无法恢复;
8)远程评审准备不充分,严重影响评审进度,如不能按照评审计划及时提供评审组所需要的证据资料,接受评审的人员不能熟练操作远程通信软件,提供的文件、记录等资料模糊、不清晰等导致影响评审进度的情况;
9)在远程评审中存在刻意误导隐瞒等情况;
10)不配合致使评审无法进行;
11)申请资质认定材料与真实情况严重不符。